從前金門王和李炳輝以輕快的旋律,加上自己坎坷的人生際遇,唱紅了〈流浪到淡水〉,歌曲的末句「ㄏㄛ ㄉㄚ ㄌㄚˇ,ho ta laˇ」,除了展現歡樂氣氛以外,個人樂天不畏逆境的人格特質,也隨著音符散播於台灣的大街小巷。所以,這吆喝聲後來被廣泛地用在餐飲宴會場合。但是,一般媒體工作者不知其本字寫法,在寫新聞稿時只能用意思相近的「呼乾啦」來表達。乍看之下創意十足,但細想之後,終究覺得不妥。本文除了檢討「呼乾啦」的用語之外,也介紹我們的勸酒詞供大家做參考。(本篇是根據舊稿改寫的。)
「ㄏㄛ ㄉㄚ ㄌㄚˇ」這三個字不見得所有人都會寫,面對不會寫的文字時,一般人的處理方式不外乎兩種。一種是借用同音字呈現,此手法類似小一學生用注音符號寫句子,只是兒童用符號而一般人用字形而已,此現象就是文字學上的「假借」。另一種方式是用借義字,也就是借用相同意思的字形表達,這就是方言學者所說的「訓讀字」。兩者都是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產生的。因為方法簡便,人人便宜行事,但卻是方言詞彙大量流失的原因之一。
這種現象無處不在。年節餐會及其他大型飲宴時,台灣的平面媒體用「呼乾啦」三字代替「吃飯喝酒」的意思,久而久之就「多見不怪」了。在馬祖也有人使用「呼乾啦」書寫,這是文化的移植,只因為「ㄏㄛ ㄉㄚ ㄌㄚˇ」不是馬祖話,所以「呼乾啦」的出現,終究會覺得格格不入。這種變通手法一般人看到會一笑置之,但身為語文工作者,若發現語意書寫的形、音、義不切合時,難免會大聲疾呼,希望引起注意、討論,並加以改進,這應該也算是人之常情吧!
閩南語的ㄏㄛ,漢字應該寫成「給」。小時候在馬祖常聽到台籍駐軍說:「我給他打」,「他把我罵」等台式國語。鬥毆時更會喊出驚悚的「ㄏㄛ ㄧ ㄒㄧˋ」(給他死),這三個音的方言字應寫成「給伊死」。「給」是「从糸、合聲」的形聲字,「合」是讀音所在。「給」的國語讀音變化太過強烈,故無法從「合」的聲符獲得連結。因為此字太簡單,幾乎人人會念,所以,不會有人去有邊讀邊。結果偏旁的「合」用國語來念,聽起來更接近台語了。
我住台灣的時間比住馬祖還久,曾多次到鄉下參加大拜拜的慶典。熱情的主人在勸酒時常常只說:「ㄏㄛ ㄉㄚ! ㄏㄛ ㄉㄚ!」「ㄌㄚˇ」在此可有可無,有者加強語氣,省略了也不影響表情達意。但是,「ㄉㄚ」的漢字形構可要費一些口舌來解釋了。
此地的「ㄉㄚ」,字義為一飲而盡,半滴不剩的意思。雖然字義等同「乾」,但書面語言為求形音義的密切配合,絕不能寫「乾」來替代。譬如說,馬祖話念書可以寫「讀書」,但台語的念書一定要寫「讀冊」。「讀書」和「讀冊」詞意雖然相同,可是為了配合語言,兩者不能互易。這是不辯自明的事。
在閩東、閩南的方言中,「曬乾」、「烤乾」的結果叫做「ㄉㄚ」。古文獻中能符合此意的字不少,但是在語音上都無法和「ㄉㄚ」相容。一般人都是用「焦」與「燋」來對應ㄉㄚ。研究福州語最重要的工具書《戚林八音》載它的音讀為「曾燒切」,可見此書也不把它讀成ㄉㄚ。而馮愛珍的《福州方言字典》以「焦」為ㄉㄚ。李如龍等人編的《福州方言字典》卻以「燋」為ㄉㄚ,兩本書都沒有交代為何讀ㄉㄚ的道理。
既然如此,我們不妨換個角度來思考問題。人類是先有語言然後才有文字的,我們的老祖宗在口語中已有ㄉㄚ的語音,也許無適當的文字可用,在手寫的時候,就借「焦」的字形來用,(雖然從音變的角度也能迂迴講得通。)此字收在「火」部,即表示它和乾燥有關。它只借字形而不借字音,此後再累增為「燋」,成了「火上加火」的後起形聲字。從此以後,从「焦」得聲的字群,如,蕉、噍、鷦、僬、礁、燋、焦……,國語都念ㄐㄧㄠ,而閩東方言卻分化出兩組讀音,因為後三字是念ㄉㄚ。(「焦」後來可念ㄉㄚ也可念ㄐㄧㄨ。ㄧㄨ和ㄨㄧ都是南方方言特有的音節。)
一個「焦」字,以它做形聲字的聲符卻有兩組截然不同的讀音,一組是有邊可以讀邊,另一組是有邊難讀邊。因為已經成了系統狀態,我們就不能將之視為例外。因此,從上分析似乎更能確定:祖先們事先將「焦」字借其形讀ㄉㄚ,再於其旁加「火」加「石」成為「乾燥」、「海中岩石」的專用字。
說了半天,我的結論是:台灣的「ㄏㄛ ㄉㄚ ㄌㄚˇ」,漢字要寫成「給伊焦啦」或「給伊燋啦」,其中的「伊」可以省略。意思是:把它乾了吧。這是台語,台語有台語的語言習慣,多學一種方言當然是好事。但面對年長的家鄉父老,用「ㄏㄛ ㄉㄚ ㄌㄚˇ」或「乎乾啦」表示喝酒的歡慶,總覺得像隔靴搔癢。站在推廣母語的角度來看,能不用就不用,因為馬祖話裡也有類似的詞語。那就是:
歠底呵(ㄘㄨㄛㄎˊㄉㄧㄝ+ ㄜ,tshuokˊtie+ o )。語意為:喝下去吧。
(開版圖為馬祖高中改制國立慶祝酒會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