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祖方言《說字解文》
說「飲」
基本上說,漢字是由表形、表意的文字演變而來的。「飲」的甲骨文形體極為生動,象人以口舌伸入酒器中吸食酒漿之形,在六書的文字分類屬會意字。此字的金文寫成頭、身分離狀,人的身體也變成了「欠」,小篆「飲」的寫法即根源於此。文字在社會通行日久,就會產生同化、分化、簡化、繁化、聲化等作用;字形也會因彼此相似,字義彼此同近而發生合流,這種現象在部首中最為常見。小篆「飲」字左體複雜難認,到了隸楷階段歸併到「食」部,這是必然的結局。
段玉裁注《說文解字‧飲》說:水流入口為飲;引申之,可飲之物謂之飲。段氏之言,「水流入口為飲」,這是動詞,字義為喝。「可飲之物謂之飲」,這是名詞,字義為能喝的流體物。馬祖老一輩的人稱開水為ㄤ+(ang33),字的本形,有學者認為就是「飲」字。
在從前,馬祖一般人家是用土灶炊煮食物的(見下圖),灶檯上有開小洞的設計。此洞為用大矣,它可容納一個小陶缽。寒冬時,將清水倒入,飯煮熟時陶缽中的水也熱了,此溫水不僅可用來餐後漱口,也可以調冷水洗碗以免凍手。除此之外,煮飯時遇多餘的湯汁,可將它舀入陶缽保存(當然,也可以放在另一個器皿中),供家人當開水喝。但是,當時的鄉親並不知道,這是營養成分很高的飲品。老鄉親們稱此「飲料」為ㄤ+(ang33)。它雖然是普通的庶民食物,但卻找不到適當的文字可用。
兩本《福州方言字典》都收了這個語詞,但選用的文字卻截然不同。馮愛珍用「泔」字表示,李如龍等人用「飲」字承載音義。兩者都能言之成理,不過,我比較認同李如龍等人用「飲」字表示米湯的看法。因為「泔」的字義是:1.洗米水。2.以米之醃製食物。兩個字義都不切近,何況「泔」字的聲母是 ㄍ,必須繞許多的路才能證明它有唸零聲母的可能。而「飲」字僅韻母稍遠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