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假三馬:ㄍㄚˇㄌㄤˋㄇㄚ+,kaˇlangˋma+
詞意:造假耍賴、耍詐自肥、用不正當的手段佔人便宜。本詞彙李如龍等人編的《福州方言詞典》寫做「加三碼」,馮愛珍《福州方言詞典》也是如此,但馮書在前兩字的下方加圓圈,這表示「無本字,只好用同音字暫代」的權宜做法。
要想理解本詞彙的正確寫法,必須從古代的教育理念說起。大家都知道,儒家的全人格教育是以「六藝」為基礎,其中「射」、「御」是類似現代的國防體育,鍛鍊體魄是主要目的。古人在射箭比賽時,「揖讓而升,下而飲,其爭也君子。」(《論語‧八佾》篇)這是「射禮」,描述勝負已定,執行賞罰後所表現的謙謙君子風度。但是競爭過程卻是很激烈的。儒家另有「投壺禮」,兩者都是如家「講論才藝之禮」。詳細情形可參閱《禮記‧投壺》,其中有一段記載:「順投為入,…請為勝者立馬,…三馬既立請慶多馬。」這幾句話的意思是:投壺時,矢完全入壺才算投中,…請為勝利者樹立「馬」作標記,擁有三馬的人即為勝方,輸的要罰酒向「馬」數多的一方表示慶賀。為何要以「立馬」表示勝負記號呢?根據古人的說法:投壺和射箭一樣,都是以習武為目的的,而「馬」又是將帥騎乘座具之一,故為象徵勝利而設計此遊戲規則。
所以利用不誠實的手法,偷偷的豎立「馬」的數量,借以扭轉劣勢的行為,應寫成「假三馬」才是。「馬」後來被廣泛的用在划拳及賭局之中。清朝翟灝《通俗篇‧籌馬》說:今俗猜枚之物謂之「拳馬」,賭博者以物衡錢謂之「馬子」;交易者以銅為法,衡銀輕重,謂之「法馬」,皆屬計數之意。可見今之「籌碼」「法碼」等都是後來的寫法,也都是由古代「立馬」表輸贏的文化演變來的。
例句:
秤斤著當行啊,者隻老闆手野飀,蜀無注意就乞伊假三馬去。
(秤重時要注意,這個老闆手法很快,稍不注意就被他佔了便宜。)
- 變馬法:ㄅㄧㄢˇ ㄇㄚ ㄏㄨㄚㄎˊ,piengˇma huakˊ
詞義為:魔術。有些章回小說稱「戲法」。它在中國歷史上出現甚早,東漢張衡的〈西京賦〉說:「奇幻倏忽,易貌分形…畫地成川…。」馬端臨《文獻通考‧樂二十》說:「藏挾,幻人之術,蓋取物象而懷之,使觀者不能見其機也。」漢、唐稱「幻術」,宋朝稱「藏挾」的魔術,我們馬祖鄉親稱「變馬法」或「變魔術」。從前有許多康樂隊來防區勞軍表演,阿兵哥愛看小姐的歌舞,當時我們年紀小,就偏愛特技與魔術。
句例:
會變馬法的儂,食香線跟食蔗蜀樣。
(會魔術的人,吃線香好像啃甘蔗一般。)
- 拍鐵敢:ㄆㄚˇㄌㄧㄝㄎˊㄍㄤ+,phaˇliekˊkang+
泛稱江湖賣藝的人(圖1.)。馮《詞典》寫作「拍鐵鐧」,個人覺得並不妥當,因
為「鐧」的字義為:「車軸鐵」。若以「鐧」字構詞,無法突顯它與這類人的職業
關係。其次,《廣韻.諫韻》:「鐧,車間鐵也。古晏切。」它是去聲字,中古的
全清去聲在閩東方言要讀陰去,其調值高低同方言「信」。而口語中的「拍鐵ㄍ
ㄤ+」(kang+)是上聲調,調值高低同方言的「想」,由此可見,以「鐧」字來書
寫此音是不恰當的。
跑江湖的人不是為表演而表演,他們搏命演出的目的是販賣祖傳密方,治跌打損
傷的膏藥。為了拉攏觀眾,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吼叫、對打、耍大刀、舞長槍、跳
火圈、….等。最後,「不慎」受傷,抹上自製的藥物,使傷勢得以快速穩住。
為了吸引觀眾推銷藥品,他們什麼動作都敢做。《說文.攴部》:「敢,進取也。」此字金文常見,李孝定老師分析字形說:「(本字)乃从爭,甘聲,爭為爭取,故引申有果敢進取之義。」(見《讀說文記》p.116)故「拍鐵敢」的意思是:「飛舞刀棍的勇敢人」。以神勇來形容他們,多少是帶有一些諷刺意味。
句例:
拍鐵敢賣膏藥,都是自家講自家好。
(江湖術士賣膏藥,都是自吹自擂的。)
- 跳猴戲:ㄊㄧㄨˋㄍㄡˇㄧㄝˇ,thiuˋkouˇieˇ
本義為耍猴戲,但此地是形容被責打的孩子,四處逃竄,並且口發淒厲討饒聲的滑稽模樣。「猴戲」也稱「弄猴」、「耍猢猻」,是中國傳統雜戲之一。主人訓練它表演各種動作,取悅觀眾以獲得彩金。在古代戲劇小說裡,常見主人帶著它走江湖的情節。在訓練過程中,難免用鞭子敲打以達到主人的要求(圖2.)。別小看這小猢猻,它若表演傑出,主人能因它而貴。唐朝末年,昭宗為躲避黃巢之亂,就從長安遷都到洛陽。遷都時,隨行的有中央要員、皇親貴戚以外,另有耍猴戲的戲班子。看過表演龍心大悅,就封猴主人為「孫供奉」並且賞賜「緋袍」。「供奉」是任職於皇帝身邊的官員,「緋袍」是官服之一。當時有文人感嘆的說:「…何如買取猢猻弄,一笑君王便著緋。」當時的科考競爭非常激烈,有人屢考不中,難免會發牢騷的說,寒窗苦讀,不如養一隻猢猻,若能逗樂皇上,反而有官服可穿。
例句:
鮕鯊啊鮕鯊!伓好好讀書,娘爸爹今晡安你跳猴戲。
(臭小子!不好好念書,老子今晚要你好看。)
- 山裡猴:ㄙㄤˇㄋㄧㄝˇㄍㄠˋ,sangˇnieˇkauˋ
語意:鄉巴老、土包子。調侃來自鄉下、沒見過世面的人。莒光鄉親有將本詞彙省稱作「山猴」者。我有一位姑婆,嫁到「牛角澳陂」(兀ㄨㄛ^ ㄆㄧㄚ+,nguo^phia+)曹家,家就住在「滿天嶺」下方,我們都稱她為「黃官裡姊婆」。她偶而會帶小孫子來大澳老街,和陳家族人串門子。家母特別喜歡那位小男童,每次見到他,總是抓三五顆糖果請他吃,並且摸他的頭稱他為「山裡猴」。當時我們年紀小,雙方都不知道它的語意,因此,有時在路上遇到他也做如是稱,他也歡喜的應答,結果被家母糾正後,方知此為調侃用語。從前馬祖社會,常把「科蹄」(蜑民)和「山裡猴」當做嘲笑對象,許多生活諺語都是以他們的身分做明虧或暗諷,這是非常不友善的作為。
例句:
山裡猴底城,都是許覷覷,這覷覷。
(鄉巴老進城,總是東看看,西瞧瞧的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