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,常璧弟寫了思念父親的大作刊載在《馬資網》,我們看了深受感動。本來想就常璧的鴻文做回應,以表示對家鄉先賢的尊敬。然而適逢《攀講馬祖》約稿,我只好思索前事,補強內容,搜尋照片,以應《攀講》之稿約了。
小時候,家裡開雜貨鋪,門前有三層階梯(圖1。感謝曹爾嵐村長的拍攝。),此地有太多的往事如今變成甜蜜的回憶。夏天的傍晚,有鄰居在此整理蔬菜、閒聊、吃飯;無風無雨的夜晚在此打地舖,白天偶有鄉親寄賣蔥、蒜。常璧的尊翁也曾在此擺設臨時肉攤,販賣山隴「退市」(ㄊㄛㄩˋㄑㄧㄟ^,thøyˋʒei242)回來的剩餘肉品。家父為人木訥忠厚,來此擺攤一律歡迎。爸爸告訴我,這也是「伴市」之一。所謂「伴市」(ㄆㄨㄤˋㄑㄧㄟ^,puangˋtshiei242),性質類似「促銷」,顧客買了甲物可能會連帶買乙物。也就是說,顧客買了豬肉,有可能會順便買我家的米粉等。這是有「水幫魚、魚幫水」的效果。
我家隔壁曾開過撞球店,對面是爾湘父叔開的糕餅店,並且兼賣餛飩湯。賣餛飩的店家一定有「清湯鍋」的設備(圖2),它是用來煮餛飩以及熬大骨湯的工具。因為地利之便,小時候常常看見有人來球店「敲桿」。既然是比賽,就得分出輸贏,賭資常常是一根豬尾巴。坐在門前階梯聊天的人,只要見到好賭又不服輸的同伴出現眼前,大夥就吆喝的說,「這條豬尾有希望了」。常璧尊翁徵得兩人同意後,就立刻著手刮垢除毛,然後丟進糕餅店的「清湯鍋」熬煮,等分出勝負之後再向苦主收錢。「清湯鍋」的爐火是整天不斷的,老闆也不吝於讓人借煮,因為一根豬尾巴下去,能增加高湯的鮮美味,所以,這又是「水幫魚、魚幫水」一舉兩得的事。
當時沒電,家家戶戶當然都沒冰箱,接近中午時,一定得把肉品推銷出去。若實在賣不完,只好將肉埋入鹽巴堆中,讓它變成馬祖鹹豬肉。因為沒有其他佐料襯托,我覺得口感並不好。糕餅店的右側是通往水井、「依嬷的店」的階梯,那一面牆是煙囪通過的地方。夏天整日熱烘烘的,來往大澳老街的鄉親不敢駐足,多半會疾行而過。但是,冬天的場景卻完全改觀。許多缺少保暖衣物的兒童,會倚靠在此作推擠的遊戲,想借推擠的活動獲取暖身的快感。
我老家室內有一間防空避難所,裡面有小水井。肉攤收攤時,曹先生偶而會來此提水擦拭販肉木板(多半是到附近大水井提水),有時候會留下些許賣不完的肉片、肉碎的。同儕見此如獲至寶,往往上前「拿」了一些。大家也很識相,品相好的肉片不敢拿,拿的都是畸零的。東西短少,主人當然是心知肚明,他也不在乎。等老闆離開,「大」同學就慫恿我回自家的「灶前」(廚房ㄐㄧㄠ ㄌㄟㄥˋ,tsiau eingˋ)拿調味料略醃。那時候生活真是苦,一般人家一包味精都買不起,商家都是分裝成小包在零售(一包一塊錢)。這種小東西我家隨處可得,不僅如此,偶而還會切兩片生薑、拍一顆蒜頭下去。大夥拿到醃過的碎肉,小心翼翼的將它貼在糕餅店的煙囪牆上(如果有生火的話),不多久,白煙竄起,小肉片吱吱作響。即便每人只分得「鼻屎」大的肉末,但也吃得津津有味。父母親嚴禁我參與,認為這是「荒鬼」(餓鬼ㄏㄨㄛㄥˋㄍㄨㄟ+,huongˋkui33)行為。但是,兩位大人從不知道肉是我醃的。今天看來,這件事情很有意義,因為我們是馬祖人吃烤肉的先驅,也算是馬祖飲食文化的「先行者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