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原刊登於福州市的《閩都文化》(見開版書影),題目原為〈雅俗并存見其趣〉。《閩都別記》是福建文學史上的一本奇書,因內容所及多為閩東、閩北軼聞奇事,敘事情節,傳奇如《聊齋誌異》、《鏡花緣》,其中對臨水夫人的描述,更是鄉親耳熟能詳的,故深受大眾喜愛。因述說當地事,為求傳神、存真,「作者們」慣性的用了許多閩東方言(福州話)語彙及俗諺語,後代的人,將400回的鉅著視為閩東文化資料庫也不為過。然而,事情是相對的,過多的方言敘述和方言語料,致使本書的普及率降低也是必然的結果。(本文未錄音檔。)
福州話是閩東方言的代表,它是漢語八大方言之一。以此角度來看,它和普通話的地位是相等的,雖然使用的人口相對偏少,但也是同宗共祖,淵遠流長的語言之一。既然如此,在發展的歷史長河裡,彼此語料互相吸納,進而不斷的重整,那也是正常的現象。所以,本書所使用的語彙,有來自道地本土性的語言,甚至不避粗俗;也有引用傳統經典用語,琳瑯優雅。一言以蔽之,莊諧互用,雅俗並存是其特點之一。今天,本人不揣淺陋,以書中方言詞彙奇趣為題,提出一得淺見,以就教於各界方家。
從某一本書談方言奇趣,實際上就是由作者所使用的語彙進行董理考查,進而找出構詞、用詞的興味旨趣。所謂「趣」,不一定要令人開懷,只要是生動達意、情溢言表皆可稱之。故「生動詼諧」固然是趣,但「羚羊掛角」也是趣。詞彙「古稱『字』、『名』。語言中最小的能獨立運用的造句單位,是音義結合體,具有語法的定型性、意義和結構的整體性等特徵。」漢語是單音節的語文,其發展的途徑是從單字詞為主流而走向複音節,如此方能順應日漸複雜的社會需要。大致來說,社會愈複雜、民族接觸愈頻繁,新創詞的出現機會也愈大。雖然新詞彙不停的出現,但總不會如今天爆炸性的湧現。活躍於民間的方言,如同伏流,也如同化石,在封閉的地理環境中,它保守性很強,這就是方言保留了許多古音、古義的道理。再說某地區的主流方言,在發展的過程中它必然會吸納其他元素來壯大自己。所以,福州方言除了仍見古漢語的語料以外,楚方言、吳方言的因子也隨處可見。本書既然使用大量的福州方言,我們就從作者所使用的語彙入手,擬分以下數條目,分析遣詞用字的理趣所在。
一.使用借音詞。
所謂「借音詞」,就是文字學六書中的「假借」或字義學的「通叚」。前者是無本字可用而用同音字通行,後者是有本字而不用,結果用了錯別字。本書將肯定詞寫做「務」,否定詞寫成「毛」。福州方言有文白異讀的現象,簡單的說,文讀是讀書音,接近官話系統,白讀為民間日用,較接近古音。這兩字的本字是「有無」,人們不知音變的道理只好用「務毛」。此法其來有自,至少從宋朝以下,俗語中的否定詞多半是用借音字的「毛」為之,蘇東坡請人吃「毳飯」更是有名的歷史笑話。馬祖的老鄉親也是如此,早期商場交易有「有辭無討」的怪現象,鄉親將這種「不平等條約」寫成「務辭毛討」。債留子孫後,為了履行權利與義務而對簿公堂,承審法官看到如此契約也為之嘖嘖稱奇。
79回有描寫盜墓情節,「沒腳度靛」是三個盜墓賊之一。度靛顯然是「蚰蜒」之誤。這是一種生活在樹木、岩石下,陰濕地帶的節肢動物,它常夜間出沒,故形容見不得光的盜賊是很貼切的。馬祖鄉親以「死蛇死蚰蜒」調侃性格溫吞,做事不積極的人。有學者將之寫成「杜墊」。但無論是「杜墊」或是「度靛」都不是本字,若不深究,可能會造成文義的曲解。
32回「拾柴配」指的是撿拾木柴碎片以維生的人。「配」指的是畸零廢木屑,它是建材之餘物,已無大用只能當燃料。作者不知它的本字是「木朮」,故只好用「配」字替代。它後來引申做凡物之碎片皆可稱之。如,「玻璃 木朮」、「瓶瓶 木朮」等。此字是冷僻字,會寫會念的人可能不多,所以借用同音字本也無可厚非。
二.使用借義字。
借義字和前述借音字恰好相反。借音是「假借」,而借義則是「訓讀」,兩者都是廣義的錯別字。但也都是出於無奈的變通作法。福州方言區的人,將正確無誤的概念寫成「毛鄭」,這是民間日用的俗體字。第51回有「莫錯」一詞,其詞義應是「沒錯」。目前學界認為本詞彙正確的寫法是「無綻」。我們不會苛求古人書須寫「無綻」,但至少要寫成「毛鄭」或「無鄭」,方合閩東用語習慣。
福州人稱品物低劣、德性欠佳的形容詞為兀ㄞˋ(ngaiˋ),《戚林八音》收在「開」韻。但把字形寫成「呆」,個人則期期以為不可。因「呆」是「保」的簡化, 俗體作愚痴義通用。其實壞的形容詞可以寫做「騃」或「獃」,因為《廣韻》以騃做「癡也」解釋,而《集韻》把獃當「癡也」訓解。兩字的讀音都相同。《閩都別記》卻「歹」、「呆」交互使用。讀者必須視語境通讀上下文方知其義。如此必然影響閱讀速度。
從前的馬祖婦女,已婚、未婚的身分靠髮型區別。未婚者紮辮子,已婚者梳髮髻。年輕婦女頭髮豐茂,梳的髮髻費時耗工,此髮型稱之為「大纝」。因為髮量多,有時要用到髮簪,甚至髮網。年長者髮量稀疏只夠梳小髻,適用的髮簪稱「扁脈」,作者權宜用「扁簪」,實因下字無法考定之故。再以「扎」、「匝」兩字為例。「短衣抄札」(59回)形容俐落打扮,語意清楚明白。但「扎袖拔鞋」(104回)則必須多作思量。扎應改成「匝」,「匝」的字義為回環纏繞,匝袖的意思是捲起袖子。165回「內外尋匝」的「匝」方是使用正確。69回、77回皆見「隔夜」之詞。老一輩的馬祖鄉親稱做客為「過位」,做客留宿稱「隔暝」。書中稱留宿為「隔夜」,稱洗臉的毛巾為「臉布」而不用「隔暝」、「面布」(130回),這些並非傳統福州語彙,此即為訓讀之例。類似情形本書多見,茲不一一列舉。
三.古今詞意已見扞格。
詞意演變是極為複雜的問題。大致說來,它會隨社會演變而變。今天,閩東地區年長者的口語仍稱「上船」、「登船」的動作為「落船」。推敲此義之來源,乃描述「人落在(進入)船艙內」之實情,惟此語彙今不見存。年輕朋友但以「上船」稱之。「落」雖有「下」之義素,但「落船」不僅音義相合,且已是固定詞語。若「落船」、「下船」相互為用,徒然增添閱讀上之困擾,而本書正是如此。
「造化」原為「自然的創造化育」之意。使用至今,詞意如同「蒼天」,這個詞語涵意甚廣,注疏家往往隨文釋義。它用作嘆詞時可訓為「老天」!「天幸」!福州方言還可以代換成「做愆哩」(ㄗㄛ ㄎㄧㄢ ㄌㄧ˙,tso khian li˙)、「病吐瀉」、「該死哩」等。本書多次使用它做嘆詞或呼告詞,明瞭詞意之後,當可更精確的掌握語意,進而領會行文之旨趣。
70回稱拔牙為「取牙」,這是非常古老的語詞。「取」的古文字結構是會意字。《說文解字》:「取,捕獲也。从又从耳。《周禮》:『獲者取左耳。』《司馬法》:『載獻上聝。』聝者耳也。」它的字義從「獵捕獸類」到「割取俘虜的耳朵」,這是文字引申的結果。福州方言稱用刀剜挖的動作為「取」。如,摘除眼球說「取目睭」。將排骨分割出來稱「取排骨」,…等。所以,「取牙」構詞是非常傳神的。
四.可資糾正今人語詞之是非。
本文一再強調,語文是受社會制約的,相較於今之口語,本書時代在前,存真的機率相對較高。生活中常見集資辦事之例,收錢的動作馬祖人稱「交錢」,殊不知寫「鳩錢」更精確,因為「鳩」有聚集之意。《詩經》「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」今天已成尋常話語,受「攻玉」影響,人們依語言慣性將「為錯」訛成「攻錯」。27回的「攻書」和245回的「攻玉」,正可糾世人之謬誤也。
書中多次用「飾辯」形容文過飾非、狡辯塞責的人。日常耳聞此語彙,誤以為它的書面語是「死辯」。馬祖鄉親甚至累增成「死辯棺材辯」。福州人謔稱好管閒事者為「挺公」,它是「頂缸」之訛。「挺公」之詞出現後,想當然耳的累增做「挺公媽」或「挺公媽媽」。因「公」「媽」並稱是自然的聯想。書中用「鼓吵」形容掣肘、影響、阻礙的情境,相較今人用「攪炒」更合乎邏輯。
本書之成,非成於一人之手。作者「們」若非文士之輩難竟其功,故行文走筆夾雜典雅用語也是出於人情必然。90回有「足為門楣」之詞。隋唐之際,有人以此為「家世」、「門第」的代稱。楣的本義為「門上橫木」。馬祖鄉親稱供桌前緣的錦繡絹織為之「桌裙」和「桌楣」。實者「桌楣」為「桌帷」之誤。此乃音變後所生的誤解。
「窗稿」(90回)與「參考」兩者方言音近。古代稱書塾為「書窗」,同學互稱為「窗友」。故「窗稿」、「窗課」皆彼此間之詩文習作。早年聽耆老用語,皆誤以為說「參考」之鄉音。彼時只知用語突兀,卻不知對錯所以。等知曉原委之後,不僅恍然大悟,且為之莞爾不已。
192回題名「將行嫁麗容仍詼諧」。「行嫁」與「出嫁」同意。閨女出閣之前辦嫁妝,馬祖鄉親稱「辦行嫁」,這是正確的寫法。從前台灣、馬祖兩地往來,民眾須靠申請方能通行。粗具文書能力之辦事員,在赴台事由欄填「辦含嫁」或「辦寒假」,略帶口頭解釋,長官也能允於所請。
本書「挨」字重出多次。其字義有:靠近、忍受、拖延等。《康熙字典》引楊雄《方言》說:「強進曰挨。」今天社會上將貪污錢財的行為稱「A錢」,「A錢」應寫成「挨錢」才是。
以上所舉,僅寥寥數例,但「嘗鼎一臠」,可知本書在福州文化史上的地位。拙文中多次引馬祖語彙供做比較,實因馬祖是閩東文化霑漑之區,不僅語言同出一源,甚至生命禮俗、節慶風華,皆可在《閩都別記》中獲得印證。故研究閩台文化必須在本書多做琢磨才好。